2018年关于恢复北京地区原进网电工特种作业考试的通知
(四)电工从业人员进行复审时,只需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运行)、高压电工作业(安装)、继电保护作业、电力电缆作业、高压试验作业项目之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即可从事低压电工作业,且无需对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复审。
二、电工作业考试点设置
对现从事特种作业电工作业考试工作的考试点和经国家能源局认定的我市电工进网作业考试点,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建设标准(试行)》进行验收。已验收通过的考试点(详见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可承担原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工作。
三、考核与证书管理
(一)由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原电工进网证在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在此期间,安全监管部门不强制要求持证人员重复考试取证。
(二)持有原电工进网证有多个操作项目的从业人员,复审换证时应分别参加各操作项目的考核,考核合格后分别换发相应项目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为便于有多个操作项目的从业人员复审,电工进网证注册有效期在2 01 7年11月1日至2 018年6月3 0日期间届满的,须在2 018年9月3 0日前申请复审,逾期未申请复审的,电工进网证失效。
(四)电工进网证注册有效期届满前6 0日内,由申请人持《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文化程度证明材料复印件、本市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参加考试日期6个月内体检报告、本人近期 1寸白底彩色免冠电子版证件照(与体检表彩照同版、非红上衣)以及通过国家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 平台查询打印的证明文件,前往相关培训单位报名复审,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将组织安排到已通过验收的特种作业考试点进行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本市由国家能源局核发的原电工进网证考核工作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开始,各相关培训单位和考试点要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新取证人员和到期复审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如期有序开展。
(二)考试点要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考试组织,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好考试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三)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将加大对承担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单位的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附件:1.北京市特种作业电工考核目录
材料:
1、电工进网证注册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持《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文化程度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本市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参加考试日期6个月内体检报告;
5、本人近期 1寸白底彩色免冠电子版证件照(与体检表彩照同版、非红上衣)以及通过国家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 平台查询打印的证明文件;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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