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现场有这10种情况,不要作业!
很多事故的发生
往往都是违章造成的
比如明知不能干,却非要硬着头皮上
这样出现意外也就不奇怪了
今天小编来分享
电工作业现场“十不干”
请大家牢牢记住并严格遵守
别违章,别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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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无工作票的不干
在进行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时,正确填用工作票、操作票是确保作业安全的基本组织措施。无票作业容易造成安全责任不明确、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不完善、组织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进而造成管理失控,发生事故。
02
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的不干
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操作),做到工作任务明确、作业危险点清楚是保证作业安全的前提。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会造成不能正确履行安全职责、盲目作业、风险控制不足等问题,因此若存在这些问题,应拒绝作业!
03
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的不干
采取全面有效的危险点控制措施,是现场作业安全的根本保障,分析危险点及预控措施也是“两票”、“三措”等要求中的关键内容,在工作前向全体作业人员告知,能有效防范可预见性的安全风险。
运维人员应根据工作任务、设备状况及电网运行方式,分析倒闸操作过程中的危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操作过程中应再次确认落实到位。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组织作业人员统一进入作业现场,进行危险点及安全防范措施告知,全体作业人员签字确认。
全体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熟知各方面存在的危险因素,随时检查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到位或完备性遭到破坏的,要立即停止作业,按规定补充完善后再恢复作业。
04
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的不干
在作业范围内工作,是保障人员、设备安全的基本要求。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增加或变更工作任务,将使作业人员脱离原有安全措施保护范围,极易引发人身触电等安全事故。在此要特别注意的是:
增加工作任务时,如不涉及停电范围及安全措施的变化,且现有条件可以保证作业安全,经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后,可以使用原工作票,但应在工作票上注明增加的工作项目,并告知作业人员。
如果增加工作任务时涉及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先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然后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履行签发、许可手续后,方可继续工作。
05
未在保护范围内的不干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接地能够有效防范检修设备或线路突然来电等情况下的触电危险。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作业,如果检修设备突然来电或临近高压带电设备存在感应电,就很容易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因此,检修设备停电后,作业人员必须在接地保护范围内工作,禁止作业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高压回路上的工作,必须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才能进行工作的,而应先征得运维人员的许可(根据调控人员指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控人员的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06
现场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干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是保证作业安全的技术措施之一。标示牌具有警示、提醒作用,围栏具有阻隔、截断的作用,如未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至出入口的围栏,未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围栏或围栏装设错误,就会存在误入带电间隔,将带电体视为停电设备的风险。
安全工器具能够有效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从而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是保障现场作业安全的必备条件,使用前应认真检查无缺陷,确认试验合格并在试验期内,拒绝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07
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不干
近年来,公司系统多次发生因倒塔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教训极为深刻。确保杆塔稳定性,对于防范杆塔倾倒造成的作业人员坠落伤亡事故十分关键。
作业人员在攀登杆塔作业前,应检查杆根、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铁塔塔材是否缺少,螺栓是否齐全、匹配和紧固。铁塔组立后,地脚螺栓应随即加垫板并拧紧螺母及打毛丝扣。新立的杆塔应注意检查杆塔基础,若杆基未完全牢固,回填土或混凝土强度未达标准或未做好临时拉线前,不能攀登。
08
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的不干
电工是高危行业,不仅存在触电危险,若需登高,还可能有摔伤、砸伤等风险。因此,在高处进行电力作业时还应做好防高坠措施。
比如,搭设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或采取其他防止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作业,高度超过1.5m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在高处作业过程中,还要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地点过程中,也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09
有限空间内气体含量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干
有限空间进出口狭小,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聚集或含氧量不足,在未进行气体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下贸然进入,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中毒、有限空间燃爆事故。
电缆井、电缆隧道、深度超过2m的基坑、沟(槽)内等工作环境比较复杂,同时又是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容易聚集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在上述空间内作业时,为避免中毒及氧气不足,应排除浊气,经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工作。
10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的不干
工作监护是安全组织措施中的最基本要求,工作负责人是执行工作任务的组织指挥者和安全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现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变更专责监护人。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变更工作负责人,并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及工作许可人。
电工朋友们
若遇到以上这些危及安全的情况
一定要记得拒绝违章作业
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