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参与竞拍中瑞富泰铜业(天津)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武清区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特变电工京津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公司)为主体,在高于起拍价50%的范围内参与竞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市中院”)拍卖的中瑞富泰铜业(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富泰”)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该标的资产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360,559.5平米,地上建筑物面积112,638.58平米(已建成厂房3栋,面积85,973.14平米;在建厂房1栋,面积26,665.44平米)。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19年1月23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临2019-004号、临2019-005号公告。
二、竞拍结果
根据上述董事会会议决议及授权,智能科技公司以346,423,193元(高于起拍价44.51%)竞得标的资产,并于2019年1月31日与天津市中院签署了《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到天津市中院签发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津01执恢108号之一,以下简称裁定书)。根据裁定书裁定内容,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智能科技公司所有,所有权自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智能科技公司时转移,智能科技公司可持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智能科技公司已支付全部价款,将根据裁定书的裁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日
●报备文件
1、《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